close

  [2月28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在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時強調:“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在整個改革過程中,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加強對相關立法工作的協調,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
  如何全面準確理解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的重要論斷?如何把握好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的關係?
  記者採訪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闞珂,請他就相關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解讀。]
  修改法律可“先立後破”
  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面要求和任務的研究意見》,請您介紹一下《研究意見》的主要內容。
  答:《研究意見》主要是梳理《決定》內容涉及的現行有效法律,分析改革措施與現行法律的關係,明確需要制定哪些新法律、修改或廢止哪些現行法律,提出落實立法任務的建議。
  問:如何理解“改革必須於法有據”?這是否意味著在處理改革和立法的關係上要做到“先立後破”?
  答:是這樣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以後,我國的制度建設總體狀況與改革開放初期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以前很多方面沒有法律,無法可依,需要先破後立,邊改邊立。現在的情況是,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總體上已經有法可依。全面深化改革,發展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首先要求堅持依法辦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各項改革舉措。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先立後破,有序進行;有的重要改革舉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權的,要按法律程序進行。
  可以說,立法引領改革,改革推動立法。去年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採取一攬子方式“打包”修改19部法律,從各領域簡化、下放和取消了相關行政機構的審批權,推動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審議通過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延續半個世紀的勞教制度退出歷史舞臺;審議通過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單獨兩孩”政策依法啟動實施……這些都是貫徹落實全面深化改革必須於法有據要求的具體實踐。
  立改廢70多部法律
  問: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涉及多少部現行法律?
  答:我國現行有效法律242部,《決定》涉及改革領域的現行有效法律就有130多部,包括法律132部,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7件。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改革領域現行有效法律的具體情況。
  答:例如,關於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涉及公司法、中小企業促進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14部;關於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涉及合同法、商業銀行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證券法、保險法等38部;關於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涉及行政許可法等5部;關於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涉及預算法、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等8部;關於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涉及立法法、監督法等11部;關於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涉及公務員法、法官法、檢察官法等7部;關於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涉及著作權法、科學技術普及法、體育法等7部;關於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創新,涉及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社會保險法等19部;關於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涉及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15部等。
  問:涉及到這麼多法律項目,應該如何與全面深化改革相銜接?
  答:關鍵是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把現行法律執行好、實施好。要將三中全會精神落到實處,首先必須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保證憲法法律的有效實施,通過現行法律的實施把《決定》確定的各項任務貫徹好、落實好。二是要按照《決定》的要求,抓緊做好相關法律的立改廢工作。《決定》中很多改革舉措對法律的立改廢提出了明確要求,涉及70多件立法項目,其中需要制定法律的項目20多件,需要修改或廢止法律的項目40多件。有些改革舉措涉及的立法項目比較明確,有些則需要根據改革進程繼續研究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三是要統籌謀劃改革涉及的各個層級的法律規範。我國的法律體系是由多層級的法律規範構成的。當前,配套法規不健全依然是繼續完善法律體系和保證法律有效實施的一個突出問題。要進一步明確制定配套法規的時間和程序要求,建立健全督促反饋機制,加強配套法規制定的督促指導。
  配套法規仍不健全
  問:現在到2020年全面完成三中全會確定的改革任務還有7年時間,法律的立改廢工作千頭萬緒。如何才能做到蹄疾步穩?是否有明確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答: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制定任期內的立法規劃和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在70多件立法項目中,有50多件已經列入了立法規劃或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承擔起草任務的單位要按照任務、時間、組織、責任四落實的要求,抓緊相關立法工作。20來件未列入規劃或計劃的多數是修改法律的項目,建議有關方面根據改革進程加緊研究起草工作,及時提出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
  問:如何理解法律和配套法規的關係?
  答:這個問題很重要。前面提到,當前,配套法規不健全依然是繼續完善法律體系和保證法律有效實施的一個突出問題。落實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立法方面的任務,需要統籌研究各個層級的法律規範。涉及法律的,我們將按照科學立法的要求,努力使法律規定更細化,做到能明確則明確、能具體則具體,增強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時,各有關方面要進一步提高對配套法規作用的認識,繼續加強配套法規的制定和清理工作,努力做到配套法規與法律同步起草、同步出台、同步實施,確保改革提出的立法任務落實到位。據新華社電
  (原標題:努力讓配套法規與法律同步出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gffreljcrvjg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