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5月19日報道 外媒稱,對大多數過了上高中體育課年齡的美國女性來說,“我來例假了”不會被認為是什麼恰當藉口。女士們應當吃一粒布洛芬,然後該幹嘛幹嘛。但在好幾個——大多是東亞的——國家和地區,所謂“生理假”是得到法律保護的女職工權益。
  據美國《大西洋月刊》網站5月16日報道,隨著這些國家設法增強工作場所的男女平等,生理假引起了爭論。這些政策是進一步強化了“女人是弱者”的觀念,還是通過把女性的生理需求與產假同等對待而促進了平等?
  事實證明,這個問題非常複雜,有著盤根錯節的歷史根源,開明與保守兩派都有眾多支持者。
  日本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不久開始實行生理假的。按照1947年的《勞動基準法》,有痛經現象或者所從事工作會加重痛經的女性可以休生理假。這條法律出台之時,女性正大批進入勞動力大軍,而工廠、礦場和公交車站等工作場所的衛生設施都不完善。
  研究人員艾麗斯·J·丹認為,這部新法律“是女性解放的標誌,表明她們能夠公開談論自己的身體狀況,表明她們作為勞動者的角色得到社會認可。”
  真正休生理假的女性人數在20世紀後半葉銳減,但女職工不願將它徹底放棄。
  臺灣地區的現行生理假法規出現得較晚。2013年的《兩性平等工作法》修訂案規定,除了所有職工都享有的30天半薪病假以外,女性每年可以有3天生理假。
  印度尼西亞女性每月有2天的生理假,不過許多公司根本不予理會這條法規,有些公司甚至強迫女性脫褲子檢查來“證明”她們需要請假。本月,一個女職工代表團向該國總統候選人逼問工作場所歧視問題,包括生理假徒有其名的問題。
  韓國女職工在2001年獲得生理假,不過,將適用範圍擴大到女大學生當中的嘗試失敗了,教師們斷定有學生以此為藉口逃課。最近,這項政策遭到韓國“男性權益活動人士”的抨擊,他們認為這是一種反向歧視。
  這些亞洲國家和地區的生理假政策似乎都基於一種在科學上並不可靠的觀點,即:經期休息不好會影響以後生孩子。因此有人宣稱,這種法規與其說是把女性當作重要員工,不如說是把她們當成了未來的育兒器。
  再說說俄羅斯。
  去年,一名俄羅斯議員提出了給予女職工每月兩天假期的法律草案。他的理由是:大多數女性在經期會有心理和生理不適。女性的疼痛常常劇烈到需要叫救護車……劇痛會引起疲勞感增強、記憶力減退和工作效率降低,還會導致各種不良情緒。
  不出所料,這項議案遭到俄羅斯女權主義者的譴責,從政治意義上講無果而終。
  但即便是在生理假政策純屬一片好意的國家,許多女性也不太願意休這個假。她們不好意思告訴上司自己來例假了,而且擔心自己因為請假而被認為太嬌氣。
  事實上,對大多數女性來說,月經不會讓身體變得虛弱。但有20%的女性表示,月經會像感冒一樣干擾她們的日常活動。充足的帶薪病假似乎照樣能解決這個問題,不必迫使女性向老闆報告自己的經期。絕非巧合的是,好幾個有生理假政策的國家都沒有令人滿意的病假政策——日本和韓國都規定,若非重病不得享有帶薪病假。
  話說回來,美國的病假政策也不怎麼樣。(編譯/何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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